快讯!斗鱼平台某网络主播被查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桂税三稽 罚 〔2023〕 5 号
案件名称 吴某-逃避缴纳税款
处罚类别 逃避缴纳税款
处罚事由
经查,作为斗鱼平台户外板块网络主播,你的收入主要来源为网民通过斗鱼平台给你的直播打赏:即斗鱼平台将取得的网民打赏收入扣除协议分成,经由你设立的企业或所属经纪公司以及灵活用工平台后,最终转入你本人或你父亲吴某某账户的金额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根据2011年7月19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>的决定》第三次修订)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)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,对上述取得的收入定性为劳务报酬所得。
(一)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
1.2019年
(1)2019年2~10月,你收到武汉***通过员工个人账户转入的直播收入合计7,372,409.00元(不含增值税及附加)。
(2)2019年11月,你签约武汉***传媒有限公司为你的经纪公司。双方直播收入主要通过福建***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灵活用工平台进行结算。
2019年11~12月,你收到武汉***转入的签约费合计1,410,000.00元(不含增值税及附加)。
(3)2019年12月,你收到武汉***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转入的直播收入468,932.40元(不含增值税及附加)。
(4)2019年2~12月,你向谢某转账合计1,033,900.00元。2019年3月,谢某向吴某某转账1,550,000.00元。
你直播间的消费排行显示,吴某某f实名注册的斗鱼账号“***”消费合计177.54万元。该消费金额中的1,033,900.00元是你为营造直播热度自行消费(网络用语“自刷礼物”)。经与斗鱼平台五五分成、经纪公司三七分成,你最终取得结算收入361,865.00元。
(5)2019年,你通过小号“***”在直播间自刷礼物365,622.72元。经与斗鱼平台五五分成、经纪公司三七分成,你最终取得结算收入127,967.95元。
综上,你2019年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合计7,372,409.00+1,410,000.00+468,932.40-361,865.00-127,967.95=8,761,508.45元。2.2020年(1)2020年1~9月,你收到武汉***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转入的直播收入4,520,7【税乎网www.taxhu.com注:官方信息不全】
处罚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四条第二款
处罚结果 对你不进行纳税申报,少申报缴纳2019年个人所得税2,929,023.04元的行为,处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,即罚款1,464,511.52元。对你转变取得收入性质,通过虚假申报少申报缴纳2020年个人所得税2,014,865.14元,2021年个人所得税1,606,969.88元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定性为偷税。对你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,即罚款1,810,917.51元。
处罚生效期 2023-03-24 处罚截止期 2023-04-10
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